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10000Nm3/h合成气净化装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详见http://www.nboceanchem.com/news.html;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同时企业厂区现场放置纸质报告书,以便公众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http://www.nboceanchem.com/news.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
建设单位: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0574-55335868
电子邮箱:13805830718@139.com
环评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施工 联系电话:0574-55000359
电子邮箱:r87377821@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2日